川煤绿水洞煤矿工会规范基层民主管理

2018-09-18 09:30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工会出台措施,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推进落实职工群众在工资分配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该矿成立了以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基层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工资分配、民主管理、队务公开和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执行等工作。
    该矿从八个方面细化基层单位工资分配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民管会召开程序,明确民管会成员由基层单位队干、班组长、核算员、兼职材料员、职工代表组成,基层单位工会主席任民管会主任(或小组长),主持本单位民管会议,并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民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本单位工资分配办法、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本队结余工资、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和使用情况,本队可以解决的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及其他职工关注的敏感、焦点事项,一律由民管会研究讨论决定;二是严格队务公开管理,要求做到“十公开”,工资(奖金)分配办法、工资结算通知单、月工资(奖金)分配方案、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安全情况、职工出勤、工分情况、职工奖罚及评先情况、职工工资表、连队节余资金使用情况、职工困难救助情况、非生产性费用开支情况等应按要求进行公开上墙,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0 天;三是加强节余工资管理,明确结余工资使用范围及使用程序;四是规范非生产性费用管理,非生产性费用实行限额控制,各单位在本单位下达的费用限额标准和规定范围内使用、报销非生产性费用;五是明确基层工资管理责任,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相关业务部门分别履行业务监督、管理、指导职责;六是强化工资分配监管,由矿工会办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科及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不定期对各单位基层单位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监控其工资分配制度合理合规性、队务公开、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民主监督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并按规定及时问责、追责处理;七是加强基层核算员管理,建立核算员准入制度,不达标准或未经培训合格的核算员一律不予上岗;八是推动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建设按照“作风民主、管理规范、职工满意”标准,每年开展一次基层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并予授牌奖励。
    为了确保民主管理制度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矿工会同时出台了民主管理12条禁止性规定,严禁搞一言堂,或私设小金库、侵占职工权益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即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 500~2000 元罚款。造成损失的,按广能公司员工赔偿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李晓波)
编辑:qiye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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