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要讲效果
2014-10-16 09:06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煤矿生产,安全为天,要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少不了,然而在现实安全生产中,一些煤矿企业的排查效果不太理想,出现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得力、方法不得当、解决问题不及时等问题,在排查过程中存在着表面“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实则“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现象,致使对一些实质性的问题排查不出来,即使排查出一些问题,也因没有很好的处理措施,造成“老问题、老检查、老不解决”的怪现象,从而导致隐患四伏,安全生产难以得到保障。

隐患排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必须认认真真,切忌粗枝大叶;必须面面俱到,不可敷衍了事。“查”就是要都查到,不留死角。因此,排查隐患要严密组织,周密安排,严密检查。只有负有抓安全责任的各级干部都多了一份责任心,安全生产才会多一份实实在在的保证。

隐患排查是一项经常性、制度化的工作,容不得半点敷衍或凑合。安全三角形理论告诉人们,在一次事故的背后,有29次不安全事件,其背后还有300次不安全行为。而在事故调查中,人们往往着重于调查当时发生事故的原因,遗漏了300次不安全行为的查处。但是,出现一次不安全行为,不一定就会发生安全事故。这就容易给人们一个错觉,认为小概率事件不可能发生,从而形成一种侥幸心理。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将违章行为作为经验,将违规操作当作创新。殊不知,安全操作规程是前人操作经验的总结,有的条款是从血的教训中得来的。

对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并具体落实到行动之中。凡是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首先事先登记,说明所要排查的生产岗位;无论检查哪条线、哪个专业,都要首先了解和掌握其规程、措施的要求,到现场后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认真排查所经过的每一个地点,特别对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坚持不排查完不走。如对工作现场所存在的危险源是否能够有效识别和防范,现场的监管人员是否能够监督管理到位等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则坚持能在现场解决的要在现场解决,使其达到安全状态,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要停产整顿,做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生产。对于检查人员没有排查出问题而因此发生事故的,首先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排查结束后,检查人员要到安监部门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等填写安全信息汇报表,供各区队交流。

对于重大隐患,单位主要领导要下发指令解决,以文件的形式进行规范并备案。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检查人员要和有关领导及时交换意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定标准”的方法,对隐患问题逐条逐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并由安监人员巡回复查,督促整改。对拖延、推诿、不按时解决问题的单位,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隐患彻底解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作者 何永兴)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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